平安观点:
《条例》明确要求接送幼儿和小学生必须为专用校车,将有利于专用校车细分子行业发展。《条例》明确要求三年内实现专用校车接送幼儿和小学生的上下学,中学生使用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车辆即可。幼儿和小学生将是未来乘坐专用校车主力群体,该群体约有1.5 亿人。幼儿和小学生这个巨大群体对校车需求,是推动专用校车细分子行业发展关键因素。
拆并小学学校是校车事故深层原因。2010 年小学学校数和小学在校生数分别为1987 年的77.4%和31.9%,小学平均在校生数由1987 年的159 人上升到2010年的386 人。大量小学的拆并,增加了小学生上学距离,大量学生特别是农村地区学生需要借助交通工具才能到达学校。由于广大农村和乡镇地区无完善的公共交通工具,广大农民和乡镇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从而导致很多不合格车辆充当校车,加之相关车辆运营不专业,缺少监督,导致校车事故频发。为了解决学生上学安全问题,《条例》要求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
幼儿和低年级小学生是校车“刚需”群体。《条例》要求地方政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来解决确需乘车上下学的学生的交通需求,提倡学生乘坐公交车辆上下学。但是幼儿和低年级小学生无自理能力或自理能力较差,无法自行搭乘公共交通上下学,需要校车服务或家长接送。估计全国幼儿和低年级小学生约有1 亿人,其中8000 万农业户口学生,这个群体中大部分是校车“刚需”群体。
大中城市最具普及校车条件,预计未来三年大中城市是专用校车主要市场。现有专用校车价格多在20-45 万元/辆,且每辆校车运行费用约为7 万元/年(我们测算值),农村学校无力承担,需要政府财政支持,预计农村校车普及速度较慢。大中城市有经济条件普及校车,且大中城市现有接送幼儿和小学生车辆绝大部分是普通客车,不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需要在3 年内替换为专用校车。
假设城市中幼儿和低年级小学生搭乘校车比例为50%,每辆校车服务54 名学生(美国平均每辆校车接送约54 名学生),预计三年内需要购置16 万辆专用校车。
预计农村地区人均拥有校车数量远低于城市,需求释放也会晚于城市。虽然《条例》规定校车服务所需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但在农村地区大范围使用校车不够现实。假设国内小学生和幼儿人均拥有校车量达到美国水平,起码需要130 万辆专用校车(估计约有80%是满足农村地区需求),估计每年仅运营费用就高达970 亿元以上,对于政府和学生家长来说是一笔较重负担。广大农村地区将会通过调整学校设置规划,让学生就近入学,减少对校车需求是更为现实的解决办法。
在《条例》实施的三年缓冲期内,由于财力问题,大部分农村地区将会暂时借助社会车辆接送学生,对校车的需求主要在缓冲期即将结束前释放。假设约有10%的农村地区幼儿和小学生搭乘校车上下学,每辆校车服务54 名学生,预计农村地区需要购置23 万辆专用校车。
预计高端专用客车市场被行业龙头分享,中低端市场将以各地方客车企业为主。由于客车龙头企业研发实力较强,校车技术储备较为丰富,能够设计生产高标准专用校车,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对校车价格较为敏感,可能会更多采用各地方政府支持的本地客车企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