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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5-03-28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8日

一、公募 REITs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红土创新深圳安居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501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22 日基金管理人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依据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截止收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额净

2.3936

益分配值(单位:元)

基准日 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供分

12044917.82

基金的配金额(单位:元)

相关指本次分红比例99.96%

标 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

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12040000.00

分配金额(单位:元)本次公募 REITs 分红方案(单位:0.2408元/10份基金份额)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基础设施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

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2040000.00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 99.96%。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权益登记日2025年4月1日

除息日2025年4月2日(场内)2025年4月1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4月7日(场内)2025年4月3日(场外)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红再投资相关事项说明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日)暂停本基金跨系

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

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于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可供分配金额是在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相关调整项包括

折旧与摊销、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使用以前期间预

留的运营费用、预留资本性支出、不可预见费用及未来合理期间内的运营费用等。

4、经过上述调整后,本基金自2024年10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金额为12044917.82元,本次分配金额为12040000.00元,分配比例为99.96%。

5、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卖

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录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或拨打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333(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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