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港迪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对港迪技术相关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培训地点:港迪技术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现场授课
(四)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凤伟俊、张妍
(五)培训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六)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主要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条款进行了讲
解和剖析,介绍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整体要求、大股东和董监高行为规范、承诺履行和股份减持、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培训过程中,中泰证券培训人员解答了公司培训人员咨询的问题。
二、公司配合情况和培训效果对于本次培训,公司及培训对象认真对待,积极参与、配合,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并顺利完成。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对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于作为上市公司重要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有了更加准确和深层次的了解。本次培训有利于港迪技术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凤伟俊张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