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3证券简称:新铝时代公告编号:2024-012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7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4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峰主持,其中董事长何峰、副董事长王文博、董事何妤、董事康庄、独立董事崔坚、独立董事娄燕、独立董事韩剑学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