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重庆新
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铝时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铝时代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97.36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406.87万元,扣除与本次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7489.33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17.5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0月22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1188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1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使用募调整后拟使用募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集资金投资金额集资金投资金额南川区年产新能源汽
180058.3180000.0047134.03
车零部件800000套
2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11783.51
合计100058.31100000.0058917.54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本次实施的募投项目之一“南川区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800000套”,总投资额为80058.31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47134.03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铝器时代。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铝器时代增资不超过25000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9MA5YXCAF6D法定代表人何峰住所重庆市南川区龙江大道279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成立时间2018年05月23日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经营范围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智能基
础制造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
2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新型建材、铝合金新材料研发;铝
合金产品相关技术服务;生产、销售:铝材、铝合金材、金
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汽车配件;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铝器时代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9月/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96338.23130397.84
负债总额56061.3579248.56
净资产40276.8851149.28
营业收入124955.14114942.67
净利润12475.5310762.41
注:铝器时代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铝器时代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南川区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800000套”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满足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铝器时代与保荐人、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
3(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铝器时代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铝器时代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铝器时代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会
专门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王珺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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