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1证券简称:珂玛科技公告编号:2024-0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况概述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分别于
2024年10月23日和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
意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珂玛”)以及安徽珂玛
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珂玛”)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产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时提供担保。于2024年度,公司为四川珂玛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安徽珂玛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担保金额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珂玛及安徽珂玛提供融资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额度担保业务期限担保类型宁波银行股份有2024年11月12日至
珂玛科技四川珂玛2000.00连带责任保证限公司苏州分行2025年4月30日宁波银行股份有2024年11月12日至
珂玛科技安徽珂玛2000.00连带责任保证限公司苏州分行2025年4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述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同签署前,公司未向四川珂玛及安徽珂玛提供担保。本次合同签署后,公司累计向四川珂玛提供担保人民币2000.00万元,剩余可用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公司累计向安徽珂玛提供担保人民币2000.00万元,剩余可用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四川珂玛: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债务人: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2000.00万元整,
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业务发生期间:自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安徽珂玛: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债务人:安徽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2000.00万元整,
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业务发生期间:自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3%;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3%,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