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1证券简称:珂玛科技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
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聚灿光电、世嘉科技、华翔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晶方科技等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玉玲,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签字注册会计师侯玉玲、项目质
量复核人鲍光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在公司2024年度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含税,包含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而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提供的资料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