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绿联科技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国际贸易业务采用外币结算,伴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更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动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等。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1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
度为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国内外货币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造成公司损失;
2、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2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
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
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
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主动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了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意见
3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具备必要性。
保荐人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天琦高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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