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
关规定以及绿联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绿联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
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年12月3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绿联科技相关人员的持续
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3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与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股份减持规范、内幕交
易等相关的监管规则,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绿联科技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1培训情况报告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王天琦(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核心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绿联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核心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培训情况报告(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天琦高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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