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1证券简称:肯特股份公告编号:2024-041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已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溪大道10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1.00√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00√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拟向董事长杨文光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
4.00√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00、2.00、3.00、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严兵先
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就上述议案1.00、2.00、3.00、4.00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溪大道10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需于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溪大道106号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确认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溪大道106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肖亦苏
电话:025-86125766
传真:025-84574079
邮编:211162
电子邮箱:investor@njcomptech.com
5、本次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股东登记表;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填报选举票数)备注提案提案名称编码该列打勾的同意反对弃权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1.00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2.00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杨文光先生
3.00√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4.00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加盖法人章;2、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附件2: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是否本人参会口是口否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之前以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登记时间内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91”;投票简称为“肯特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