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1证券简称:肯特股份公告编号:2024-047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文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通过线上方式参会6人。部分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