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8证券衍称:思泰克公告编号:2025-003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策事会全体成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保导性陈述或重大建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住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序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同翔高新城市头东一路273号思泰
克科技园六层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思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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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序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3.258.400股,其中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88.349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
102,970,051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4人,
代表股份56,025,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099%.其中:现场
出度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55,894,45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8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人,代表股份
1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
2、中小股东出序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3人,
代表股份1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其中:现场出房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93人,代表股份131.5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存代表人李伊楷先生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序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终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察: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5,977,152总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序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29%;反对43,900股,占出序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84%: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序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700股,占出序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2.8897%;反对43,900股,占出序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840%: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序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2%.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阅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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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5,976,052总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序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09%;反对45,000股,占出库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03%;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序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1,600股,占出序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2.0532%:反对45,000股,占出度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205%;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序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2%.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5,974,552总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序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083%:反对46,500股,占出序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30%;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序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100股,占出序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0.9125%;反对46,500股,占出序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12%;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度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2%.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55,975,852总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序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06%:反对44,500股,占出序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94%;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序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1,400股,占出序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1.9011%:反对44,500股,占出序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403%;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序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8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序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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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何云霞律师、冯政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
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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