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贝隆精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64945.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415054.85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项目投资调整前调整后项目名称号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32016.0032016.0020587.4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590.006590.004237.61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7716.44
合计50606.0050606.0032541.5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3.4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76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贝隆精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贾晓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