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8证券简称:三态股份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兹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1(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9号源政创业大厦
A座十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1.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2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9号源政创业大厦A座10层1008室。邮编:518057传真:0755-2655628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三态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会议联系人:朱慧芬
联系电话:0755-86016968
传真号码:0755-26556280
电子邮箱:sfc_info@suntekcorps.com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4附件一: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58
2、投票简称:“三态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投票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附件二: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三态
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该列打勾的提案名称编码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说明:
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以其持有的全部股数),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上述选项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附件三: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备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注册号码股东账号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以公司收到信函、邮件的时间为准。
3、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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