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云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托普云农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306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不适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不适用。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不存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玉飞励少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