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云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托普云农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及来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
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五)实施方式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六)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商
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会在实施前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出现的可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
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内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托普云农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托普云农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玉飞励少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