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2证券简称:科力装备公告编号:2024-006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868.9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20.97万元,共计13289.92万元。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3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42.8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57.1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已于2024年7月17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4)030001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
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总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期投资投资金额
1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25660.0125660.0124个月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23.864423.8624个月
3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
合计34083.8734083.87-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300298号),截至2024年8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合计金额12868.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4年8月募集资金承诺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6日自有资金已拟置换金额投资金额投入金额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
125660.0125660.0110051.7710051.77
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
24423.864423.862817.182817.18
中心建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
合计34083.8734083.8712868.9512868.95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300298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20.97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序号项目发行费用总额拟置换金额发行费用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用3717.92113.21113.21
2审计及验资费用566.04179.25179.25
3律师费用367.9284.9184.91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4435.85--
费用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55.0843.6143.61
合计5142.81420.97420.97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3289.92万元。
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2868.95万元,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420.97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本次置换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300298号),中审众环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中审众环已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中审众环出具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
0300298号);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