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3证券简称:威马农机公告编号:2024-056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45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1.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5月31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41.00元/股调整为40.6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8日、2024年5月25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7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79%,最高成交价为28.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765911.25元(不含交易费用)。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
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