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
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复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国际复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656.5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8-48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9656.57万元,不足以按照原计划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上市监管相关要求,综合已实施项目的融资成本、募集资金
1使用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后完成项目调整。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募投项目名称号资总额投资总额日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F10B年产 11 万吨玻璃纤
156413.4530000.0023229.03
维智能制造冷修技改项目
年产 15 万吨 ECT玻璃纤
2136695.90110000.00105762.44
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高性能电子级玻璃纤维产
325000.0000
品改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29656.5721067.41
合计248109.35169656.57150058.88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F10B 年产 11 万吨玻璃纤
2024年5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维智能制造冷修技改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F10B 年产 11 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冷修技改项目”个别定制化设备
的到货、装置调试等因素影响,并结合当前市场供需关系对于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考虑,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该项目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未来发展规
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2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F10B 年产 11 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冷修技改项目”个别定制化设备的到货、装置调试等因素影响,并结合当前市场供需关系对于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考虑,基于审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既考虑了“F10B 年产 11 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冷修技改项目”个别定制化设备的到货、装置调试等因素影响,也兼顾了当前市场供需关系,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际复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考虑了个别定制化设备的到货、装置调试等因素的影响,并结合当前市场供需关系对于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考量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吴坷倪其敏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