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5证券简称:儒竞科技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787758.9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83107267.5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11649960.16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1649960.16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公司前三季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
持续发展的要求。据此,公司制定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1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943117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62353.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中期分红安排设定的条件,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中期分红安排以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中期分红安排设定的条件,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监事会审议程序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中期分红安排设定的条件,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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