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陕西华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陕西华达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1318
号文《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6.8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725670029.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78798993.28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646871035.72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0月11日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80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系统产业化项目33918.0033918.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500.009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53418.0053418.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部分设备情况
(一)募投项目调整部分设备的必要性
鉴于“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系统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所选设备符合当时研发计划要求,但根据设备
1市场发展,其选定的设备性能指标迭代较快。因此,为了更好地匹配当前研发需求,公司拟对涉及“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系统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中部分设备进行优化调整。
(二)募投项目调整部分设备的具体情况
1、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系统产业化项目”中以下设备进行调整注1:
调整前调整后序号名称
采购数量(台/套)采购数量(台/套)
1生产过程控制软件及配套硬件313
2生产加工条件202231
3检测试验条件97123
4其他11
合计303368
注1: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变化
2、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以下设备进行调整注2:
调整前调整后序号名称
采购数量(台/套)采购数量(台/套)
1设计研发条件136
2机械加工条件1215
3检测试验条件1837
合计4358
注2: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变化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未取消原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
利益等情形,只涉及购买设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环保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进行调整。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对“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系统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人对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成云康明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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