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2证券简称:智信精密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88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7302.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57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8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调整前计募集资金调整后计项目达到预定可序号项目名称划使用金额划使用金额使用状态日期
1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31047.0821884.672025-3-3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887.713887.712025-12-31
3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176.581176.582025-12-31
4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
合计40111.3730948.96-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77.63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5466.26万元;
注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部分设备构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及部分设备构成进行调整;
注3: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已建设并调试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调整投资金募集资金尚未支项目投入利息及现金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拟投入金额后拟投入累计投入付款项总额(5)管理收益金(7)=(2)
额(1)金额(2)金额(3)(4)=(3)+(4)(6)-(5)+(6)自动化设备
及配套建设31047.0821884.6714886.811386.5816273.39621.296232.57项目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3:实际“尚未支付款项”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支付结果为准(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尚未支
2付款项含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
(二)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募投项目“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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