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2证券简称:智信精密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周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周欣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125%。
近日,公司收到周欣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欣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减持价格区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减持比减持股份减持期间
名称方式间(元/股)(元/股)(万股)例(%)来源首次公开
集中2024.12.31-
周欣38.91-47.1840.45380.7125发行前取
竞价2025.2.18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名称股数占公司总股本股数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比例(%)(万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045.70002664.9875
周欣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45.70002664.987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二、其他相关说明
1、周欣先生本次减持过程中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周欣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股东同时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董事张国军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督促上述减持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欣先生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4、周欣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周欣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