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固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高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固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0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434017341.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8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69号)。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在前述授权期限内,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募集资金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进行逐步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可以更好地实现募集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含产品期限超过12个月,剩余期限不足12个月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含产品期限超过12个月,剩余期限不足12个月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龙刘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