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3证券简称:智迪科技公告编号:2024-03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伟明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周德元、杨国梅、陈洪川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6000万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
议决议;
3、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