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99证券简称:维科精密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
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6日(星期四)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598号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提案备注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编码可以投票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
1.00应选人数(3人)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TAN YAN LAI(陈燕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1.01√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茵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XIE TAO(谢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1.03√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
2.00应选人数(2人)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启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何浩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
3.00应选人数(2人)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董斌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张红昕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2√事》2、审议与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2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平均分配或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年6月1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5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人:黄琪
电话:021-64960228
传真:021-64960208
联系电子邮箱:ir@vico.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598号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三)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99”,投票简称为“维科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6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
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提案该列打勾的提案名称填写票数编码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应选人数
1.00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人《选举 TAN YAN LAI(陈燕来)先生为第二届董
1.01√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茵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XIE TAO(谢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1.0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应选人数
2.00选举票数独立董事的议案》(2)人
2.01《选举刘启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何浩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应选人数
3.00选举票数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人《选举董斌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1√事》《选举张红昕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2√事》
说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统一社会法人股东法定代信用代码表人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参会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7:00之
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