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的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460185.2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9486695.3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22588699.10元,其中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0326845.19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5-013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0326845.19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的总股本89480000股扣除公
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截至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58600股,按照公司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总股本89480000股扣减回购股份1058600股后以884214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
30947490.00元(含税)。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
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列示说明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0947490.0049808185.7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68460185.2487634496.4497453186.27润(元)
研发投入(元)38792857.8135445951.4939199243.09
营业收入(元)1007627562.37868737044.58953176084.17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22588699.10407885367.25324662059.71
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00326845.19214597003.21174896303.16
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否
度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5-01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0755675.70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84515955.98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0755675.7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113438052.39
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4.01%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
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5-013
2、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