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广
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盈特焊”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博盈特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701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2741.7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0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总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额
1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1462.0042283.00
2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12000.0012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30717.0030717.00
-合计94179.0085000.00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17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4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自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12个月后,方可进行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44%。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博盈特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自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12个月后,方可进行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博盈特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博盈特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实李季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