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6证券简称:盘古智能公告编号:2024-044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喆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华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智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喆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华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
松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575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股东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485600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1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58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2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589号信息披露义务人3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住所3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58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青岛松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4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589号4号楼6-2户二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5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5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58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6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6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58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7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7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金岭片区社区中心302室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股票简称盘古智能股票代码301456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485600 1.00%
合计1485600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62923004.23%56276003.79%(有限合伙)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24488351.65%22061351.48%(有限合伙)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20667761.39%18473761.24%
合伙)青岛松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11376570.77%10189570.69%业(有限合伙)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0488650.71%9449650.64%(有限合伙)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7394770.50%6626770.45%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5688280.38%5094280.34%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143027389.63%128171388.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3027389.63%128171388.63%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承诺、意向、计划披露公告》。本次变动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未违反相关承诺,减持计划目前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否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