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9证券简称:森泰股份公告编号:2024-081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4日送达全体监事,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24日,并同意以8.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授予187.073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