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8证券简称:世纪恒通公告编号:2024-065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深圳市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熔岩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孜熔岩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熔岩新机遇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熔岩新时代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东方熔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自然人股
东石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深圳市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熔岩稳健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稳健”)、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新浪潮”)、
平潭熔岩新机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新机遇”)、
深圳市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熔岩新时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新时代”)、平潭东方熔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熔岩”)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82533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
1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47098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96%),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29631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9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石光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48147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86%)。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熔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熔岩稳健、熔岩新浪潮、熔岩新机遇、熔岩新时代、东方熔岩)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熔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熔岩稳健、熔岩新浪潮、熔岩新机遇、熔岩新时代、东方熔岩)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1042832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07%,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公司收到自然人股东石光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石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0900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86%,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深圳市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
行动人深圳市熔岩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熔岩新机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熔岩
新时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东方熔岩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3号住所楼1902
2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8日
股票简称世纪恒通股票代码301428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042832 1.07
其中:集中竞价9778321.00
大宗交易650000.07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
__
数导致持股被动增加0.05%
合计1042832持股比例减少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1760004.2534871683.57
深圳市熔岩创新其中:无限售条件
41760004.2534871683.57
股权投资合伙企股份业(有限合伙)有限售条件
00.0000.00
股份
深圳市熔岩稳健合计持有股份15311001.5613211001.35
股权投资合伙企其中:无限售条件15311001.5613211001.35
3业(有限合伙)股份
有限售条件
00.0000.0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5209001.5513769001.41达孜熔岩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平其中:无限售条件
15209001.5513769001.41
潭熔岩新浪潮股股份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售条件
00.0000.00(有限合伙)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1700001.1911700001.20
平潭熔岩新机遇其中:无限售条件
11700001.1911700001.20
股权投资合伙企股份业(有限合伙)有限售条件
00.0000.0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0000001.0210000001.02深圳市熔岩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条件
10000001.0210000001.02
深圳市熔岩新时股份代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售条件
00.0000.00企业(有限合伙)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9000000.929000000.92
平潭东方熔岩股其中:无限售条件
9000000.929000000.92
权投资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合伙)有限售条件
00.0000.0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029800010.4892551689.46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29800010.4892551689.46
合计股份有限售条件
00.0000.00
股份
注:
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98253354股,即当前总
股本98666667股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13313股。
42、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97789250股,即当前总
股本98666667股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77417股。
3、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准。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前后总股本基数不同及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熔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熔岩稳健、熔岩新浪潮、承诺、意向、计划熔岩新机遇、熔岩新时代、东方熔岩)本次减持情况
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措施。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是□否?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股份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5股东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名称(股)(%)
2024年10月
石光集中竞价方式23日至202434.118409000.86年11月7日
合计8409000.86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减持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97789250股,即当前总股本
98666667股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77417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名称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0000004.0731591003.23
其中:无限售条件
40000004.0731591003.23
石光股份有限售条件
00.0000.00
股份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98253354股,即当前总股本98666667股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13313股。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97789250股,
即当前总股本98666667股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77417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6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自然人股东石光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
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自然人股东石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3、自然人股东石光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1、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熔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熔岩稳健、熔岩新浪潮、熔岩新机遇、熔岩新时代、东方熔岩)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2、自然人股东石光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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