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9证券简称:阿莱德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6栋。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91名,代表股份734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73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
2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336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25%%;反对4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337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22%;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鄯颖、程思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