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9证券简称:阿莱德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监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