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8证券简称:协昌科技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5951079.2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40825584.6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825584.6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现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73307034股(总股本73333334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26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330703.40元,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61%,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监事会审议意见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
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