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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灵电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4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88证券简称:欣灵电气公告编号:2024-013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7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1.1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62835972.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507427.6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328544.3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95 号)。

1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

12909627003

项目

2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64976497

3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57335733

合计413263923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2.85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199.85万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

2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核及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7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7%,未超过30%。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3欣灵电气本次计划使用60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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