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挖
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金客”、“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挖金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4号),公司于2022年 10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7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2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417.7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708.2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25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募集资金拟调整后募集资金拟累计已投入序号项目名称投入金额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移动互联网信息服
129024.4518769.117371.89
务升级扩容项目
2研发及运营基地建15401.3015401.3011073.71调整前募集资金拟调整后募集资金拟累计已投入
序号项目名称投入金额投入金额募集资金设项目
合计44425.7534170.4118445.60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事项。截至2025年2月25日,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置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事项,不直接或者间接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3.1%测算,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372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审核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欧雨辰石颖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