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7证券简称:鼎泰高科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竹园路39号1号楼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馨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352219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51783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436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人,代表股份13243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2807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436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3、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180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
反对3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04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7%;反对3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4%;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黎晓慧、吕明钰
3、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