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6证券简称:致欧科技公告编号:2024-042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2月8日,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一次会议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领未科技”)、致欧国际有限公司(简称“致欧国际”)、深圳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致欧”)、EUZIEL International
GmbH(简称“EUZIEL”)、AMEZIEL INC(简称“AMEZIEL”)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授信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等综合业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25亿元的担保总额度,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存量担保及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担保总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方式以担保方和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3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了以下担保合同:(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领未科技向工商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2)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郑州分行”)签订的《存单质押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领未科技向恒丰银行郑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单质押担保;(3)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通路支行(以下简称“郑州银行政通路支行”)签订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领未科技向郑州银行政通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8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01-14
2、注册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98-19号东方大厦7楼701号
3、法定代表人:宋川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网络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家具
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橱窗展示道具、日用百货的销售;从
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7、领未科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2024年1-6月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0815.97124616.07
2负债总额73413.3195729.76
净资产27402.6628886.31
资产负债率72.82%76.82%
营业收入144641.37124501.19
利润总额2564.341892.67
净利润1919.701473.09
8、领未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领未科技在工商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相关主体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试验区分行
保证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
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
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
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公司为领未科技在恒丰银行郑州分行提供的《存单质押合同》
1、担保相关主体
质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出质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质押担保,质押物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定期存单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
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
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
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
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三)公司为领未科技在郑州银行政通路支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相关主体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通路支行
保证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
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余额为187131.29万元(包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第三方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12月31日数据)的比例为59.96%。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恒丰银行郑州分行签署的《存单质押合同》;
3、公司与郑州银行政通路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特此公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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