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0证券简称:国科恒泰公告编号:2024-062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25.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2.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2.50亿元。
上述额度按实际生效的最高额进行总额控制,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额度内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对单笔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总额。鉴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行财务、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总体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决定不收取子公司担保费,不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上,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2.50亿元调整至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中对调整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调整结果为: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22.50亿元调整为20.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2.50亿元调整为5.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办理分离
式保函业务,为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瑞”)向医院开立4笔履约保函,金额分别为1834214.00元、959579.00元、2260490.00元、877400.00元,合计金额为5931683.00元。期限1年,保证金比例为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用公司在宁波银行的授信额度。
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国科恒瑞本次担保前后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担保金额被担保方担保方占上市公是否担保最近一期截至目前本次新增被担保方持股比司最近一关联方资产负债担保余额担保金额例期净资产担保率比例
公司国科恒瑞100.00%45.14%21.44593.170.25%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年8月22日
(三)注册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25 号 6 号楼 5 层 501A室
(四)法定代表人:钟亮
(五)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医疗器械 I 类、II 类、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国科恒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八)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九)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69667291.0894909288.25
负债总额17274139.4942839903.86
净资产52393151.5952069384.39
项目2023年(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净利润1713612.23-323767.20
营业收入2671897.081607676.63
利润总额1876184.91-323767.20
四、开立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履约保函一:
保证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担保人: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1834214.00元
4、担保范围:为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
京积水潭医院约定的业务合同相关履约责任。
5、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
6、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二)履约保函二:
保证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担保人: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959579.00元
4、担保范围:为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
京积水潭医院约定的业务合同相关履约责任。
5、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
6、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三)履约保函三:
保证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担保人: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2260490.00元
4、担保范围:为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
京积水潭医院约定的业务合同相关履约责任。
5、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
6、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四)履约保函四:保证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担保人: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877400.00元
4、担保范围:为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
京积水潭医院约定的业务合同相关履约责任。
5、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
6、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99%,担保余额为
115414.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08%。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