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2证券简称:民爆光电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
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同意调整“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617万股,发行价格为51.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597.85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9299.0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298.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7月31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2700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期
1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59020.56 59020.56 36 个月
2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151.3631151.3624个月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不适用
合计110171.92110171.9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904.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投资金额金金额
1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59020.56 59020.56 6848.08
2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151.3631151.361006.53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20000.00
4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适用不适用2050.00
合计110171.92110171.9229904.61
三、“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简称“原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
额、调整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调整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2、实施主体: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
公司3、实施地点: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金达路3号
公司拟对“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进行调整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后金额拟调增/减金额
1建设投资53004.3012737.06-40267.24
1.1建筑工程费28531.429963.53-18567.89
1.2设备购置费20903.682403.60-18500.08
1.3设备安装费1045.18120.18-925.00
1.4预备费2524.02249.75-2274.27
2铺底流动资金6016.261009.08-5007.18
项目总投资59020.5613746.14-45274.42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特种照明(如应急照明)归入工业照明大类别;
公司特种照明业务因快速发展,本次募投可研报告则将其单独分类。
(二)原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调整投资结构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系公司于2022年结合当时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宏观经济等均较原募投项目规划时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工业照明和特种照明板块发展趋势明显,结合公司对工业照明和特种照明制定的未来3—5年业绩的发展目标,原项目中建设的生产经营场地面积无法完全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在继续深耕现有海外市场的基础上,公司将利用品质优势、产品设计开发服务、快速反应优势和已经积累的信誉,充分挖掘海外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北美和新兴国家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为了应对美国推行的关税政策,更好满足北美市场客户需要,实现公司在北美及新兴市场的战略目标,公司将加快加大对越南生产基地产能的布局。因此,公司拟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三)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对原募投项目重新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6.39%,投资回收期为6.40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上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
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四、新募投项目内容简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公司拟将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调减的 45274.42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金额为 45274.42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6.42%。
(一)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项目拟定实施主体: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艾格斯特科技有限公
司惠州分公司(尚未登记,实际名称以政府主管登记部门登记为准)项目建设周期:3年项目建设内容:公司计划在广东省惠州市新建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对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产品的需求,解决市场需求旺盛与公司产能不足的矛盾,并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规划总投资金额为34361.77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2、项目投资估算明细
本项目投资估算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建设投资32317.4694.05%
1.1土地使用权投资7700.0022.41%
1.2建筑工程费22422.0065.25%
1.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712.764.98%1.4预备费482.701.40%
2铺底流动资金2044.315.95%
项目总投资34361.77100.00%
备注:该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拟通过参与公开竞拍或收购其他公司股权等方式取得。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能效要求提升和环保意识增强,LED 照明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正在各领域加快替代传统照明设备,其中在工厂、仓库、物流中心等领域,由于渗透率仍然相对较低,市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与此同时,公司立足 LED 商业照明和 LED工业照明核心业务,产品线逐步向植物照明、防爆照明、美容照明等特种照明产品拓展与布局,初步形成了 LED 商业照明、LED 工业照明以及 LED 特种照明三大类产品格局,在照明电器行业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并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因此,在下游市场需求迅速扩张和行业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下,公司拟通过本次项目实施,进一步扩大 LED 工业照明产品以及植物照明、防爆照明、美容照明等特种照明产品产能,项目建设完成后,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满足下游领域持续提高的需求,实现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工业照明、特种照明业务布局,为公司业务持续、良性发展提供支撑。
*突破现有场地限制,满足持续增长的需求随着 LED 技术的不断突破,LED 照明在工业领域、农业领域渗透率不断提升的同时,也在不断向医美、安全等领域拓展,LED 工业照明产品以及相关特种照明产品需求持续增长,推动了公司客户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公司工业照明产能集中于深圳生产基地,场地使用权为租赁取得,虽然公司已通过增加产线、人员等方式最大程度利用现有生产场地,但根据现有订单增长趋势,产能将逐渐抵达瓶颈,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及扩张。同时,租赁深圳生产场地不仅使公司生产成本相对较高,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进一步扩充产能存在较大难度。因此,为突破现有场地限制,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迫切需要通过购置土地的方式,建设自有生产场地。通过本项目的开展,公司将在惠州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并对生产场地进行科学布局,使其成为公司规模化量产工业照明产品以及植物照明、防爆照明、美容照明等特种照明产品的生产基地,满足市场需求,为公司带来良好经济回报。
*完善业务结构,持续提高利润水平目前,随着 LED 照明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业务占比较高的商业照明领域受市场相对成熟、竞争激烈程度较高影响,利润率与渗透率偏低、逐步兴起的工业照明、植物照明等领域相比相对较低,制约着公司利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公司此次扩产工业照明产品以及植物照明、防爆照明、美容照明等特种照明产品,是基于进一步巩固公司产品优势,持续完善业务结构的需要,项目建设完成后,依托工业照明产品以及一系列特殊照明产品订单增长,公司利润水平将不断提高。
(2)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产品已经较为成熟
公司以 ODM 方式为境外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定制产品,满足终端用户在不同商业/工业应用场景下对特定照明光效以及外观、应用功能等方面的需求,协助境外区域性品牌商和工程商,与国际照明品牌进行差异化竞争。近年来,公司更是将LED 照明技术与农业、安全等领域进行深度融合,进一步开发了植物照明、防爆照明、美容照明等特种照明产品线,相关产品销售已初具规模,发展迅速。由此可见,公司已具备开展本项目的基础,能确保项目建设完成后顺利投产。
*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针对进口国市场的客户需求,进行了长期的发展储备。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凭借持续提升的技术工艺水平、优秀的产品性能、良好的品牌信誉以及完善的售后技
术服务体系,使得公司逐渐积累起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群体,与众多国外市场知名品牌照明厂商及经销商建立了长期且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源源不断地销往全球各地。截至目前,公司销售网络已覆盖北美、欧洲、澳洲、日本、中东、南非、以色列、巴基斯坦、东南亚市场等众多国家和地区,并成为国际多个区域市场内知名照明品牌厂商长期的 OEM/ODM 合作伙伴,能为本次项目产能消化提供基础。
*运营经验是本项目开展的基础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艾格斯特科技有限公司(“艾格斯特”)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专注于大功率 LED 工业照明领域,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自2014年成立以来经过不断的努力创新,其产品涵盖了工矿灯、线性灯、泛光灯、路灯、洁净灯、植物灯以及特种照明等多种户内外照明灯具。始终秉承“团结务实、高效创新、以销售为核心”的企业理念,艾格斯特赢得广大客户好评,成为大功率 LED工业照明行业的先驱和领导者。依托公司在 LED 照明行业长期深耕形成的技术积累,以及艾格斯特对工业照明以及相关特种照明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经验,能为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支撑。
4、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对新募投项目初步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29.35%,投资回收期为5.30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上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越南太平省太瑞县
项目实施主体:民爆光电(越南)有限公司(尚未设立登记,实际名称以当地政府主管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项目建设周期:3年项目建设内容:公司计划在越南太平省太瑞县新建照明灯具生产基地,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奠定产能基础,同时依托越南良好的贸易环境和税收政策,有利于降低潜在贸易摩擦对公司业务构成的负面影响,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规划总投资金额为10912.65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项目投资估算明细
本项目投资估算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建设投资9923.0690.93%1.1土地使用权投资3103.1028.44%
1.2建筑工程费5702.6052.26%
1.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983.649.01%
1.4预备费133.721.23%
2铺底流动资金989.599.07%
项目总投资10912.65100.00%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布局海外产能近年来,国家积极实施“一带一路”经济带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对外投资与国内产业发展彼此促进,“走出去”和“引进来”相辅相成,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的优势共同发展,为我国企业海外布局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遇。
公司作为一家以境外销售为主的 LED 照明企业,此次在越南建设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一方面既是提升公司海外产品供应能力,加快海外拓展脚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公司践行“一带一路”精神,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探索海外投资布局新模式的需要,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内外联动,促进互利”,为公司持续发展不断赋能。
*构建多元化产业布局,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在外部贸易摩擦加剧和全球产业链重构的双重影响下,由于单边生产基地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构建多元化产业布局已经成为全球产业趋势,而拥有劳动力成本优势的东南亚,已经成为国内企业投资设厂的重点区域。海外市场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全球 LED 照明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市场需求潜力持续释放的背景下,实施出海战略,维护和扩大海外市场份额是公司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公司目前越南生产基地为租赁场地运营,出租方有权在合同到期或特定条件下提前终止租赁,导致公司面临频繁搬迁的风险,影响生产连续性和稳定性。
通过建设本项目,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由于潜在贸易摩擦带来的额外税费成本,降低贸易摩擦风险,形成可以向国际市场快速供货的全球化生产基地;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经营稳定性,提高公司的市场响应速度和抗风险能力。
*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近年来,我国老龄化人口结构问题逐渐显现,使我国劳动力由过剩转为短缺,人口红利优势缩小,制造业企业用工成本基本激增,同时,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推动了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土地成本大幅提高。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公司境外拓展脚步不断加快,推动了公司海外订单需求的持续增加;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国内 LED 照明厂商出海布局产能,导致行业竞争进一步激烈,给公司带来了极大的竞争压力。因此,公司拟通过此次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当地劳动力和场地租赁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以及当地税收优惠政策,实现海外产能扩张的同时,使生产成本得到进一步降低,进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可行性分析
*公司拥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强大的研发实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 LED 商业照明和工业照明领域,致力于研发高显色指数、高光效的节能照明灯具,并针对不同市场、不同地域、不同用户、不同应用环境需求,研发设计出了多个不同系列和功能类别的产品,力求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光环境应用和体验。经过十余年的耕耘,公司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市场需求为驱动,以研发带动销售,贴近客户市场了解客户的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按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开发。公司累计开发的 LED 照明产品种类,在出口型照明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客户服务优势及优质客户资源
凭借持续提升的技术工艺水平、优秀的产品性能、良好的品牌信誉以及完善的售
后技术服务体系,公司已成长为客户长期信赖的合作伙伴,销售范围覆盖大洋洲、欧洲、日本、北美洲等境外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以及国内市场,合作的品牌客户包括:远藤照明、岩崎电气、美国科锐、蓝格赛、盖维斯以及欧普照明等境内外知名企业。客户服务优势和优质客户资源能够为本项目产能消化奠定坚实基础。
* 公司已获得较为齐全的国内外 LED 照明市场资质认证
资质认证要求照明灯具行业的壁垒之一,大多数都需要通过相关机构的认证并取得相关的资质证书。国内外市场对照明灯具的准入资格有着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其进口 LED 照明灯具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针对进入本区域市场销售的 LED 照明灯具的准入标准各有差异。例如,CE 标志是欧盟市场的法律强制性标志,在北美地区销售 LED 照明产品则需通过国家认可实验室(NRTL)的相关测试。此外,北美地区除了常见的电气、电磁兼容测试等强制要求外,还有能源之星认证、美国能源部Lighting Facts 标签、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Lighting Facts 标签、DLC 认证、美国加州能效要求等一系列认证和测试要求。
公司具备完善的技术研发能力,不断开发新产品,使公司在多个领域内取得了相关资质证书,并且在持续扩大资质许可范围。齐全的资质认证为项目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以及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对新募投项目初步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25.37%,投资回收期为5.80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上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三)新募投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新募投项目前景、效益等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新募投项目是建立在对市场、技术等方面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的
基础之上,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在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景气度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新募投项目建成后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订单不足导致产能利用不足的风险,或者未来产品销售价格出现较大下降,项目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针对本项风险,公司将高效完成项目投资建设,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以较快的速度打开或提升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积极调整公司经营管理、营销、定价等策略,提高对相关政策、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2、新募投项目的组织实施风险
本项目的实施受多种因素影响,本项目尚未取得所需目标土地使用权,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度、实施进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政府相关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则项目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无法实施的风险。为使项目能顺利推进,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开展项目的组织和筹备,做好各项资源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境外经营政策风险
越南政府欢迎和鼓励外国投资者对其制造业及相关服务业进行投资,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投资法律、加强投资激励,以吸引外资进入越南的相关行业,但仍存在政策变动的风险,如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研发补贴政策的变动等,可能导致企业在后续经营中面临当地政策变动的风险。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序号投资项目用状态时间用状态时间
1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2025 年 4 月 2026 年 4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受目前市场宏观环境及行业竞争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内部发展经营战略影响,公司对项目设计方案及思路进行了重新论证。“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因建设内容和产品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导致建设周期延长,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推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以便于在投产后公司产品能快速融入市场。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1)夯实公司业务优势,促进公司业务规模不断突破的需要
在 LED 商业照明产品需求不断释放,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为了避免因产能制约而导致公司 LED 商业照明市场占有率下降,进而使公司核心竞争力被弱化,公司必须及时扩大 LED 商业照明产品产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同时,使规模效应更加凸显,与 LED 工业照明及 LED 特种照明共同促进公司规模进一步突破。(2)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实现战略目标的需要在 LED 照明产业发展迅猛的大环境下,全球 LED 照明市场规模呈现增长态势,行业需求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公司结合市场趋势与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明确的战略发展规划,预计未来在继续深耕现有海外市场的基础上,利用品质优势、产品设计开发服务、快速反应优势和已经积累的信誉,充分挖掘海外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境外市场的开拓力度。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一步,对公司未来发展极为重要。
2、可行性分析
(1)公司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
公司成立之初便主要从事 LED 商业照明灯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至今已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商业照明产品产线建设、生产、研发和销售等经验,并逐渐形成了一系列完善的制度体系,能为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提供有力支撑。
(2)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与创新能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成为国内外领先的 LED 高端照明灯具产品制造商及整体照明解决方案提供商,坚持走科技创新之路,为客户提供差异化、多功能、定制化、个性化的 LED 照明灯具产品,研发并掌握了产品智能调光调色、电源兼容性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产品质量过硬。目前,公司在灯具系统热量管理、光学设计、散热设计、调光调色等领域均开发了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各类专利技术超过700项,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累计为客户开发并销售的产品超过了40000种,多款灯具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综上所述,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与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有能力在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提供必要的技术与创新支撑。
六、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以
及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合理、合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能,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意调整“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
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4.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 《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