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2证券简称:民爆光电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2024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瑞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
余资金投资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