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持续强化内部控制,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0959181.80元,同比增长7.35%;其中
商业照明板块实现收入938933067.67元,同比增长8.18%,工业照明板块实现收入623111519.72元,同比增长7.80%,新布局的特种照明板块实现收入
77721636.39元,同比下降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0590202.57元,同比增长0.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95243903.67元,同比下降4.74%。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各位董事在审议各项议案的过程中,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
第二届董事会
12024年1月10日度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22024年2月28日
第十二次会议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非独立董事薪酬
第二届董事会
32024年4月18日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8、关于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14、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5、关于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年-2025年)的议案;
17、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1、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
42024年4月25日
第十四次会议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52024年8月27日
第十五次会议案;
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62024年9月26日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第十六次会议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1、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
72024年10月25日
第十七次会议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2024年第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次临时
12024年1月26日2、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5、关于公司2024年非独立董事薪酬和
22024年5月13日
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
2024年第
3二次临时2024年10月14日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
股东大会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运作,发挥各自的专业决策与监督职能,有效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等事项。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进行定期审阅,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就公司年报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沟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战略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就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召开专门会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接待现场调研、深交所互动易、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
持良好的互动交流,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公司通过全景网平台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证券公司组织的电话会议和策略会,围绕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同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9919700元,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六)公司规范治理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优化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坚持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动公司战略的规划和实施,科学高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争取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给广大股东。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
准和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同时,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