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证券简称:湖南裕能公告编号:2025-007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为李昕先生、彭建规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军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二)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公司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拟定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并对监事2024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32025年度,公司监事将根据其在公司的分工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
取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福利等。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监事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等予以发放。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谢军恒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费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含),赔偿限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年(含),本次购买的保险期限为12个月。(具体方案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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