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证券简称:捷邦科技公告编号:2024-072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0.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9.80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9月20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约为50万股至100万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原因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7219282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6200股后的717966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4359325.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
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0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72192828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4359325.60元/72192828股*10股=1.98902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红利=1.989023元/10=0.1989023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0.198902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调整至39.8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0.1989023元/股=39.8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9月2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已完成回购股份396200股,回购总金额为
10994765.07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8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和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2513股至100502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0%至1.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