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5证券简称:曼恩斯特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5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4日。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8.9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0.4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9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4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0.2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0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74.93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3.1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782075.8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
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补充说明
公司在2024年2月7日回购操作过程中,上述已回购股份中的600股于开盘集合竞价委托成交,2000股于收盘集合竞价委托成交。该操作系回购工作人员经验不足、操作失误所致,并非主观故意违反《回购指引》第十八条(二)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将加强对交易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在后续回购进程中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则规定,确保不再出现类似
2的情况。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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