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证券简称:绿通科技公告编号:2024-08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于
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预留部分尚未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失效,与之配套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亦一并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德安、彭丽君、宋江波、廖汉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