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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20证券简称:豪江智能公告编号:2024-064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江智能”)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31日。保荐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对该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161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9858571.75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5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12号《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部分募投项目——“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募集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资金投资

1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24677.1412586.05

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

225586.3125586.31

3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10813.5010813.50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总计66076.9553985.8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拟用募集资累计已投入投资进度序号项目名称额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万元)(万元)(万元)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

124677.1412586.058829.3770.15%

建项目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

2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25586.3125586.318035.0231.40%

目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

310813.5010813.50749.126.93%

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100.00%

总计66076.9553985.8622613.5241.89%

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为人民币226135159.62元,各项目投入金额合计数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该募投项目在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项目名称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可使用状态时间等 IPO相关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项目进度安排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项目建设期3年2026年12月31日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项目建设期2年2026年12月31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

“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和设备购置安装等,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的产能。公司计划将12586.0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829.3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70.15%。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营业收入持续攀升,但在该项目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地缘政治局势以及行业竞争态势不断加剧的情况对该项目的目标市场存在一定影响。在上述背景下,为了防止遮阳产品相关的产能消化不及时同时快速大幅投资产生大量折旧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以及进一步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和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从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出发,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较为谨慎,投资进度有所放缓。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本次拟将“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

“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对公司

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相关产品进行生产扩能及技术改造,引入自动化程度较高、加工精度和加工能力较高的设备,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相关产品的产能。公司计划将25586.3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035.0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31.40%。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营业收入持续攀升,但在该项目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公司重点考虑了地缘政治局势、行业竞争态势不断加剧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保证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相关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维持高位的同时,避免快速大幅投资产生大量折旧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以及随着下游客户产品性能逐渐增强,功能逐渐丰富,对该项目设备的生产功能也提出更高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从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出发,公司针对本项目拟购买设备审慎选型,投资进度有所放缓,项目建设期预计有所延长。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本次拟将“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期业务发展规划。综上,瑞信证券对豪江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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