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16证券简称:慧博云通公告编号:2025-01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99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79人
(三)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3月13日
(六)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3月21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1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核查意见。
(二)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5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以2025年3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名激励对象授予399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和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3月13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99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9人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6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
(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限和行权安排: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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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1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2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4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
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八)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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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8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其中,2025-2026年考核年度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重合,为保持激励计划的连贯性,设置相同的考核目标;2027-2028年度采用同比增长率或相较于
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考核,2025-2026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较2023年的增长率解除限售安排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69%4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119.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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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
A≥Am 100%扣非净利润较2023
An≤A
年的增长率(A)
A
注:考核目标值(Am)为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30%,触发值(An)对应复合增长率20%。
2027-2028年度业绩考核采用同比增长率或较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同比增长率高
于20%全部解锁,复合增长率按20%以及30%分比例解锁,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较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解除限售安排对应考核年度同比增长率目标值
触发值(An)
(Am)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20%30%2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2028年20%30%20%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
同比增长率≥20%
100%
或 A≥Am扣非净利润同比增
长率或较2023年同比增长率<20%
80%
的复合增长率 且 An≤A
(A)
同比增长率<20%
0%
且 A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标计算时应剔除对应考核期内因实施激励计划所摊销的股份支付相关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依据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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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九)经登记的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拟获授的限制性股占公司股本总额姓名职务授出全部权益数
票数量(万股)的比例量的比例
肖云涛执行副总裁205.01%0.05%
林建军执行副总裁123.01%0.03%
刘彬执行副总裁123.01%0.03%
施炜执行副总裁123.01%0.03%
董事、执行副
总裁、财务负
岳阳6015.04%0.15%
责人、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
28370.93%0.71%
(74人)
合计399100.00%1.00%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外籍人员。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81名调整为79名,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份额,经董事会决定由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承继,本激励计划合计授予数量不变,仍为39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事宜均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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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5BJAA3B0419),审验结果为:截至2025年3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7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款项合计人民币50473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990000.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3月13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3月
21日。
六、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落地,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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