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5证券简称:威士顿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7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案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