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4证券简称:科瑞思公告编号:2024-023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诺科技”)为原告;
2、两起诉讼案件所处阶段:恒诺科技起诉中山展晖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晖电子”)、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科技”)的专利侵权案件已受理暂未审理;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未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基本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诺科技于2023年6月29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分别提交
了以展晖电子、美信科技为被告的两份《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等。该侵权诉讼已于2023年6月30日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恒诺科技于2023年7月4日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3)粤73知民初1432号、(2023)粤73知民初1433号),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案件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恒诺科技所持有的发明专利“一种网络变压器的 T2环全自动绕线方法”(专利号:201510185950.0)专利权全部无效、发明专利“一种网络变压器全自动制造方法”(专利号:201510185094.9)专利权全部无效。
公司对以上无效审查决定不予认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拟于近日就上述两项决定向有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鉴于上述专利侵权案件所涉及的两项专利是否无效尚未终局,以此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合理时间经过受理、审理等过程,为争取最有利的诉讼条件,公司决定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撤回起诉,后续根据行政诉讼结果决定是否重新提起诉讼。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详见 2024年 4月 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无效宣告事项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此阶段,公
司可以继续合法、无偿地使用相关专利涉及的技术方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技术研发、品质服务、快速响应市场等优势,个别专利无效不影响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公司其他专利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2、两起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尚在受理阶段,未进入审判程序,结果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作为原告在2023年6月发起诉讼,相关诉讼费用前期已计提,本次
无效宣告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公司拟向有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前述两项发明专利继续有效,但相关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积极跟进后续行政诉讼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68581号);
2、《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68346号)。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